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意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实现冷链食品全链条管控,3月9日,区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18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含酒店、大中型商超、餐饮、水果经营户)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签订《湘西高新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承诺书》。
会议现场
会上,分局负责人宣读了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前市场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并就当前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形势以及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常见问题,详细解读了国家、省、州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他指出,市场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深化对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合法、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重处罚。
会议强调,严格落实“四证一码”制度。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并加贴“湘冷链”溯源码方可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应正确使用“湘冷链”系统进行赋码、扫码操作,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其负责,严格落实“三专”制度。严格做到“无码不买卖、无码不得使(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严禁与国产冷链食品混合运输、存放。做好每批次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工作,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查验记录。做好运输存放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应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上岗,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正确配到口罩、手套和工作服帽,并应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作业结束后的消杀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及新冠病毒检测。
下步,区市场监管分局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严把防控关口,竭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检”原则,堵塞防控漏洞,加固防控重点,防止出现疫情通过冷链食品等输入传播现象,扎实筑牢疫情常态化物品安全防护墙,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湘西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作者:许云飞
编辑:胡大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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